8月1日特區入境修訂條例實施 加拿大人會被限制離開香港 保安局斥失實陳述故意曲解
【明報專訊】香港政府保安局昨晚(5日)發聲明,駁斥加拿大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加拿大政府故意曲解、失實陳述香港8月1日生效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
加拿大政府指該條文不清晰,可能會阻止個別的人士離開香港,所以提醒加拿大人注意。
香港保安局質疑加方故意曲解有關條文的目的和背景,呼籲加拿大政府修正其立場。
保安局表示,修訂條例在於履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國際責任,航空公司須在航機起飛赴港前,向入境事務處提供所有乘客及機組人員的資料,但只適用於入境的航班。
現時,已有超過90個國家推行該系統,包括加拿大、歐盟成員國、美國及澳洲等。
而加拿大政府於周二在給外遊國民提供資訊及警告的網站上,於目的地為香港的部分,更新有關「法律及文化——行動限制額外資料」一欄。指香港的修訂條例容許保安局長授權香港入境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 可或不可運載某人」,條例並已於8月1日實施,亦即香港政府可阻止某些人離境,包括雙重國籍人士,外國護照已非護身符。
加拿大國民未必知道自己可能會成為出境限制的對象,直至出境一刻才得悉。而想從香港當局取得有關行動限制的資料,亦可能很困難。
加拿大政府提議,如果因為行動受限制而未能離開香港的加拿大人,應諮詢律師和通知加拿大駐香港的總領事。
加拿大政府近期對國民去香港的事頗為關注,在6月28日,亦曾對加拿大籍香港人發出旅遊通知,指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適用於香港,加籍香港人仍會被視為中國公民,有事時不會獲領事保護,除非你已就本身國籍作出有關聲請,才會被視為加拿大公民。
入境修訂條例新聞公報 未見提及限制出境問題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的新聞公報,在8月1日起生效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是「進一步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安排,包括提高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改善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和職能、加強在源頭堵截、執法、遣送和羈留聲請人等。」
航空公司在入境香港之前要將機上的乘客及機組人員資料預先通報,特區政府可以篩查出不適宜入境香港的人,免他們進入香港後要安排遣返,這就是所謂「加強在源頭堵截」。法例所謂「提高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是令那些例如以難民身分或其他理由申請留在香港的人不可以用拖延手段而避免被遣返原地。
新聞公報內,一切字面說及的,的確是講及入境問題和那些免遣返聲請事項,並無提及限制離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