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委員:立法令海南更自由
《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在6月10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獲得全票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超英昨日表示,該法堅持原則性、基礎性定位,重點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這一中心任務,着眼於基本框架和關鍵制度。
央視新聞報道,王超英表示,《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在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 確立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貨物貿易監管模式,對負面清單之外的跨境服務貿易,按照內外一致的原則管理。另外,全面推行極簡審批投資制度,完善投資促進和投資保護制度,強化產權保護,適用專門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和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清單,推行市場准入承諾即入制。
在稅收制度方面, 按照簡稅制、零關稅、低稅率的原則,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時、封關後簡化稅制的要求,免徵關稅的情形、貨物在內地與海南自由貿易港之間進出的稅收安排及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實行所得稅優惠。另外,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亦有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實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况一票否決制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