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倬僖等5人集結罪成 周守仁求情
【明報專訊】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與另3名學生、1名機電署主任,被控2019年10月九龍遊行中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等共13罪,昨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押至6月2日判刑,4名學生被告須索取勞教中心報告,餘下一人則須索取背景報告。其中一名被告獲華仁書院校監、候任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周守仁撰寫求情信;第三被告胡耀生獲一名前駐港領事讚揚為「社會的財產」。
周:年輕人犯險出於正義感
5名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歲)、區倬僖(21歲)、胡耀生(48歲)、梁馨駿(20歲)及楊卓穎(20歲)。首被告謝煒洛的大律師求情稱,被告有大志、有理想,自小夢想成為建築師,深信可改善社會,尤其在貧富懸殊的香港,並呈上被告、家人、中學校監和校長、童軍領袖、浸大舍監及同學等共28封求情信。其中華仁書院校監、候任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周守仁力證謝有良好信仰、富正義感,表示「時下年輕人以身犯險是出於正義感」,稱謝至今仍望可貢獻社會,將來為香港作正面影響。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次被告區倬僖的大律師呈上由區寫的「自白信」,稱區曾任兩屆學生會會長,沒接受別人為他寫信的好意,只因不想他人備受牽連;又強調區願意承擔罪責。
第三被告胡耀生的大律師表示,被告案發時於機電工程署任職公務員,因本案而停職,僅以貸款維生。與胡相識10多年的一名前駐港領事更遠道寄信來港,表示胡對社會只是財產,而非威脅。庭上沒公開該領事身分。
前駐港領事稱第三被告
「是社會財產非威脅」
第四被告梁馨駿大律師透露梁怕家人擔心,裁決前才告訢家人事件。第五被告楊卓穎大律師表示,楊本為飛機維修學徒,被捕後被解僱,影響學業,現已深感後悔。
裁判官葉ㄚG裁決時接納警員證供,裁定當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交界的集結者有共同目的,以雜物堵路癱瘓交通,破壞社會安寧,屬非法集結,5人更蒙面掩飾身分,裁定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另分別裁定謝以鐵通襲警、胡拉扯督察雙肩阻差辦公罪成。
官:裝束預期會衝突
葉官又表示,考慮謝、胡、梁及楊的裝束及身上物品,反映他們預期會有衝突,並利用管有的石頭、磚頭等作非法用途,分別裁定4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另區因管有噴漆,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成。
【案件編號:KCCC55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