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運40燃彈 司機判囚4年
【明報專訊】一輛的士前年10月在大埔被搜出超過40支汽油彈,司機被裁定一項串謀縱火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李慶年表示,本案涉及40多支汽油彈,事件與社運有關連,不可視為個別尋仇事件,而是一項整體非法的暴力運動,但考慮被告不是主腦,判囚4年。
前年10月20日,被告曾偉龍(32歲)駕駛的士在教育大學附近被截查,被發現車尾一紙箱內藏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及2個點火器。辯方昨求情表示,被告在案中僅擔當運送汽油彈角色,非主要角色,更沒證據顯示他得悉汽油彈其後用途,或事件與社運有關,望法庭考慮本案不涉及投擲警員或警車情節,沒造成生命危險,判處較輕刑期。
李官隨即質疑,若有人在場吸煙,汽油彈或會失火而波及教育大學宿舍;辯方同意,惟強調被告只將汽油彈運送至空曠地方,身處宿舍時間較短。法官又表示,根據本案發生時間及牽涉的物品,地點更是教大高級職員宿舍,且有一小撮暴力分子不時利用高等學府策劃及製造武器,反問「呢個氛圍係咪同社運無關呢?」
法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有40支組裝好的汽油彈及兩支點火器,可隨時被使用,不但數目不少而且整裝待發,一旦全數被使用,場面必定混亂及可怕,加上若在職員宿舍被意外燃點,必定產生損珧]產的風險,最終判被告監禁4年。
燒民建聯議辦 青年判勞教
另外,前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民建聯時任北區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的辦事處兩次遭兩男縱火,一名案發時14歲少年事後被捕,警誡下稱「一時貪玩」,早前承認兩項縱火罪。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昨判刑時表示,2019年香港處於政治動盪,年輕人在學者、政客、自稱時代代言人或在媒體上搖旗?喊的人慫恿下犯法,不過年輕非犯罪的藉口,最終判現年15歲的被告入勞教中心;另須賠償7750元。
【案件編號:DCCC144、62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