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研修例 打擊未經同意散布私密照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現在正在進行諮詢,探討能否立例打擊未經同意而散布私密照片的行為。未經同意而散布私密照已違反《刑事法》,如果省府也立法,即可為省民提供新途徑,包括有效除下或銷毀已經張貼的影像,亦可以為省民提供新的法律程序,向犯案者申索賠償。
省府指出,性別平等議會秘書樂慧思(Grace Lore)將代表律政廳廳長尹大衛(David Eby),主導諮詢工作。
樂慧思表示:「未經對方同意而流傳或恐嚇要散布私密照是一種性暴力,受害者承受創傷及難以磨滅的影響。沒有經同意而發放照片,亦可能是親密伴侶為了迫使受害人提供更多照片、性或金錢而做出的暴力行為。」
她說:「相信如果省府採取全面行動,可以帶來重大改變,幫助省民更快解決問題及更容易獲取法律服務。」
她表示,省府一旦立例,便可為省民提供新途徑,更有效除下或銷毀已經張貼的影像,亦可為省民提供新程序向犯案者申索賠償。考慮立法亦有助阻止罪犯威脅散布照片、防止事件發生帶來傷害。新例的範疇亦包括合成圖像。
根據Cybertip.ca,自2021年以來,未經同意而散布私密照片的舉報個案,較2020年4月1 日之前的9個月增加 58% ,這包括青少年舉報個案上升 94% ,成人舉報個案則上升 44% 。
省府目前正向有關單位諮詢意見,諮詢工作將持續至2021年6月。公眾亦可透過電郵表達意見,電郵地址為imageprivacy@gov.b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