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在新疆服役 安徽大學生罰款禁復學
【明報專訊】一名大學生因拒絕在新疆軍區服役,離開部隊後,被罰款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兩年內不得復學或出境等,並在個人戶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據報道,20歲的安徽農業大學大二學生劉帥,2020年9月入伍服役,被分配至新疆軍區某部。他到達部隊翌日,便表現出不適應軍中生活,提出要離開部隊。經勸導無效後,南疆軍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劉帥作出拒服兵役除名處理決定,包括罰款4萬餘元,兩年內不得復學或出境等。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政府網站近日發布消息稱,區徵兵辦3月16日已對劉帥作出處理決定。區徵兵辦決定,取消劉帥義務兵優待,按蜀山區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2倍4萬6866元予以罰款;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金融部門三年內不得給予其信貸優惠政策和利率優惠政策。蜀山區組織、人社等部門不得錄用其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及國企工作人員。安徽農業大學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復學手續。蜀山區媒體將其作為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會通報。
此外,戶籍地公安部門在其個人戶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戶籍地民政、住建部門不得將其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戶籍地行政審批部門三年內不得為其辦理經商辦企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