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近半網購者經歷不愉快
【明報專訊】疫情下網上購物大行其道,民建聯調查發現,有網購習慣受訪者中逾六成在疫情期間增加網購量,部分網購開支增3000元以上,但逾四成半受訪者曾有不愉快網購經驗,大部分涉貨不對辦及貨品有瑕疵等。民建聯促政府加強網上巡查和執法,並加強與內地相關部門處理跨境消費投訴等。
最常用內地網 多涉貨不對辦
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1至2月訪間3212人,33%受訪者稱有網購習慣,大多最常使用內地網購平台,逾四成半曾發生不愉快的網購經驗,大部分涉及貨不對辦及貨品有瑕疵等問題。逾六成有網購習慣受訪者在疫情期間增加網購量,逾一成的網購開支增3000元以上,選購家品雜貨及日用品的最多。
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主席鍾嘉敏指出,有朋友於網上購買售價130元的煲,買一送一,收貨後發現與網上照片不符,「(個煲)肥髐S大隻驉v。該委員會成員古揚邦去年12月於網上購買3對行山鞋,合共售價1300元,付款後一個多月仍未收貨,向賣家查詢亦不獲回覆,遂報警求助。
民建聯促增巡查 偕內地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認為,政府應加強網上巡查和執法,並加強與內地相關部門處理跨境消費投訴等,另建議政府研究監管電子商貿,包括制定保障消費者法例、設立冷靜期等。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覆,現已有不同法例保障網上購物者權益,貨品售賣合約中隱含條件包括貨品具可商售品質,以及除非買方有合理機會檢驗貨品,否則有權拒絕有缺點貨品;法庭有權拒絕強制執行消費者貨品售賣合約或服務提供合約中不合情理條款,或修正這些條款等。
就設立冷靜期方面,局方稱留意到不少電子商貿蓬勃地區如美國、澳洲、新加坡等,均無法例規定網上商戶須向消費者提供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