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申保釋被拒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詐罪及《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度獲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批出保釋,但律政司於終審法院上訴得直而被擱置。黎昨再就國安法罪行申請保釋,案件由另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彭寶琴審理,她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保釋申請,擇日頒判辭,黎須繼續還押。
黎智英(73歲)昨早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及黃佩琪代表,律政司一方則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應訊。主審法官彭寶琴甫開庭時指出,擔心程序內容一旦在公眾領域出現,或影響本案往後審訊時的公正及控辯雙方利益,故決定按照《刑事訴訟條例》第9P條一貫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採取限制。
黎智英一方昨同意只爭拗《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保釋申請;彭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決定駁回申請。
黎聞判冷靜 家屬相擁哭泣
黎智英得悉結果後,神情冷靜,多名親友向他揮手道別,並說「Jimmy加油!」、「保重呀!」、「絕對支持你」等,黎智英則做心形手勢、揮手及點頭示意。黎智英離開後,次子黎耀恩說「走啦」便轉身離庭,女兒Jude Lai則與其他家屬相擁哭泣。
黎因牽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協助12港人之一李宇軒潛逃台灣,本周二在監獄再被捕。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HCCP727、738/20】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