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未完成內地考察 教局稱學生有後果
【明報專訊】高中通識教育科整頓成新科後,增設內地考察,通函列明佔約10小時學習時數及不計公開試成績。教育局課程發展處昨進一步解釋,該10小時並非考察時間,而是主要針對赴考察前後的學習要求,包括事前閱覽資料及事後專題研習,稱若學生未能完成考察,「一定會有一些後果」。
會上多名教師關注內地考察是否強制。課程發展處代表多次重申,內地考察是「課程的一環」,希望學校鼓勵學生參與。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重新冠名科目委員會成員楊映輝說,如有學生家長反對,作為教師應向學生解釋這是寶貴的學習機會,若身邊同學都有參與,唯獨自己沒有,「其實都是一種缺陷」。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總課程發展主任(通識教育)林思嫺表示,正就反映學生專題研習表現的方式諮詢,包括反映於學生學習概覽(SLP)或成績表,學生如升學或見工,「因為是課程一部分,你無完成,一定會有一些後果」,倘有學生因個別情况無法參與,會按情况處理。
專題研習不納入公開試 校本評核
至於具體實行,教育局課程發展處課程發展主任(通識教育)李傑泉表示,內地考察主要集中中華文化課題,而學生參加內地考察後做的專題研習與現行的獨立專題探究(IES)完全不同,除不會納入公開考試,亦不會有統一報告表述格式、字數限制及統一評分準則,學校可按照校本情况評核。
他又說,新科目無硬性規定考察日數長短或路線遠近,局方會參考過往內地交流計劃,推出一些配合新科目宗旨的內地考察團讓學校參加,學生亦可獲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