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無貪污意圖證據 威院醫生收病人名表罪脫
【明報專訊】男病人4年多前於威爾斯醫院治好肺炎,他稱為答謝救命,向主診醫生、時任內科及藥物治療部副顧問醫生雷頌恩送上價值1.9萬元的手表,兩人同被起訴。裁判官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表示,控方無證據證明被告有貪污意圖,裁定兩人所有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明言,雷頌恩未尋求部門批准就收下手表,明顯對醫管局守則認知不足,本案亦因「一連串疏忽、訓練不足和錯誤建議」而起。
病人邱玉來(57歲)原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醫生雷頌恩(41歲)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裁判官李志豪裁決稱,本案爭議在雷頌恩收下涉案「帝舵」手表是否有合理辯解。雷頌恩早前自辯時否認知悉手表價格;她亦傳召醫院同事作辯方證人,同事供稱兩人商量過後,以為手表不算貴重。李官表示,雷頌恩從醫多年沒有戴飾物習慣,涉案手表並非鑲嵌鑽石或黃金,法庭不排除她的說法屬實。
李官稱,如果雷頌恩心存貪念,應該會將收手表一事瞞天過海;另一方面,如果邱玉來有意行賄,應該會私下饋贈,而非交託護士轉交手表。基於兩名被告有合理辯解,李官裁定兩人脫罪。李官表示,不少病人會向醫生報恩送禮,如果因為禮物太貴重,而要病人負上刑責,難免過於嚴苛。
官指醫護不熟指引培訓不足
李官強調,從本案可見醫護人員培訓不足,例如有高級醫生工作多年都不太熟悉醫管局指引,或者有所誤解,而次被告雷頌恩沒有尋求部門批准,就將手表帶回家中,又在同事的錯誤建議下收下手表,反映事件因一連串疏忽及錯誤而起。
【案件編號:STCC 36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