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山刀劈陌生人面 3旬漢被控6罪
【明報專訊】一名在除夕夜在溫哥華市中心以開山刀(machete)砍劈人臉的男子被檢控6項罪名。根據溫哥華市警發放的訊息,被告現年33歲,分別被控以兩項持械襲擊(assault with a weapon)、兩項襲擊導致他人受傷(assault causing bodily harm)、兩項管有武器作危險用途與搶劫( possessing a weapon for a dangerous purpose and robbery)等罪名。
案情透露,在31日晚上6時左右,溫哥華市警接報,指有人無端作出危險襲擊;地點是市中心格蘭護(Granville)街夾赫爾麥肯街(Helmcken)。疑犯走近一名互不認識者,以開山刀砍劈受害人臉部,受襲事主被送院救治,無性命危險。疑犯則被捕,初步仍然在押,等候5號出庭應訊。
同一名疑犯在10月16日,也被指管有武器作危險用途,並且出言恐嚇,而受到檢控。他原定於1月13日就該控罪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