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及加人回港度佳節
港府提醒勿帶大麻產品入境
【明報專訊】聖誕節和新年臨近,香港政府提醒準備返回香港度假或探親的留學生和加拿大人,需特別注意香港有關大麻產品的相關管制,切勿攜帶含有大麻以及四氫大麻酚(THC)的產品離境和進入香港,否則將觸犯兩地的法例,最高刑罰可囚終身。
隨着俗稱「大麻2.0」的法規已在加拿大實施接近一年,相信不少市民也曾在商舖見過五花八門含有大麻成份的產品,包括零食、糖果、咖啡、茶包、酒精等食物和飲品,以及用於頭髮、皮膚或指甲的外用產品和大麻提取物。港府公布表示,雖然在加拿大有關休閒用大麻合法化的法例下,容許境內合法使用及售賣休閒用大麻產品,但目前加拿大聯邦法律仍禁止攜帶任何含有大麻的產品出境(不論數量和含量),包括所有大麻食品和飲品、大麻外用產品和大麻提取物等。市民應留意相關法例和管制,切勿攜帶含有大麻以及四氫大麻酚(THC)的產品離境和進入香港,否則將觸犯兩地的法例。
大麻及大麻植物含有的主要大麻素四氫大麻酚,屬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條例》)管制的危險藥物。任何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亦受《條例》管制,攜帶該些產品進入香港,即屬違法。
根據香港法例,販運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入香港、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經營或處理危險藥物,均屬嚴重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
香港海關於今年1至10月,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42宗非法進口懷疑含有大麻或受管制大麻素(例如四氫大麻酚)的產品的案件,主要檢獲的物品為大麻油及食品,包括糖果和朱古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