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2.19
    星期六

留學生及加人回港度佳節
港府提醒勿帶大麻產品入境

[2020.12.19] 發表
圖為香港海關在機場檢獲的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產品及懷疑草本大麻。

【明報專訊】聖誕節和新年臨近,香港政府提醒準備返回香港度假或探親的留學生和加拿大人,需特別注意香港有關大麻產品的相關管制,切勿攜帶含有大麻以及四氫大麻酚(THC)的產品離境和進入香港,否則將觸犯兩地的法例,最高刑罰可囚終身。

隨着俗稱「大麻2.0」的法規已在加拿大實施接近一年,相信不少市民也曾在商舖見過五花八門含有大麻成份的產品,包括零食、糖果、咖啡、茶包、酒精等食物和飲品,以及用於頭髮、皮膚或指甲的外用產品和大麻提取物。港府公布表示,雖然在加拿大有關休閒用大麻合法化的法例下,容許境內合法使用及售賣休閒用大麻產品,但目前加拿大聯邦法律仍禁止攜帶任何含有大麻的產品出境(不論數量和含量),包括所有大麻食品和飲品、大麻外用產品和大麻提取物等。市民應留意相關法例和管制,切勿攜帶含有大麻以及四氫大麻酚(THC)的產品離境和進入香港,否則將觸犯兩地的法例。

大麻及大麻植物含有的主要大麻素四氫大麻酚,屬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條例》)管制的危險藥物。任何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亦受《條例》管制,攜帶該些產品進入香港,即屬違法。

根據香港法例,販運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入香港、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經營或處理危險藥物,均屬嚴重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

香港海關於今年1至10月,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42宗非法進口懷疑含有大麻或受管制大麻素(例如四氫大麻酚)的產品的案件,主要檢獲的物品為大麻油及食品,包括糖果和朱古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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