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黑社會保護傘 京警局支隊長囚13年
[2020.12.09] 發表
【明報專訊】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周二(8日)公布,市公安局延慶分局刑偵支隊長趙琳飛,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及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同案17名黑社會成員均獲刑,最高囚22年,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黑社會團伙主腦焦德全、焦海鵬在2009年至2019年間,先後招募多人,通過串通投標、強迫交易等行為承包工程項目,再拉攏延慶區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牟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在團伙被舉報後,市公安分局支隊長趙琳飛卻收受賄款,利用職務便利向對方通風報信,幫助他們逃避警方調查,充當「保護傘」。
更多中國新聞
中共海南省第七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上周五(4日)通過《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詳情
【明報專訊】台南市日前舉辦支持香港反修例運動的展覽期間,遭身分不明人士投擲雞蛋。當地警方翻查現場附近閉路電視畫面後,鎖定一名30歲無業李姓男...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