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圍機場案 悲「與港人應有行為不一樣」 穿反光衣拍攝遭綁 付國豪認無記者證
【明報專訊】去年8月13日圍堵機場示威,內地漢付國豪涉遭示威者非法禁錮和襲擊,4男女日前在區域法院被控參與暴動等8罪受審。事主付國豪昨首度出庭稱,案發前7日持雙程證來港,事發當日他在機場拍攝時穿一件綠色「Press」反光衣,但遭示威者質疑身分,並追問其記者證,他當時只以英語及廣東話說「我是遊客」。他說當時以編輯職務為主,未考取記者證。對於事件,付稱感到「有一點悲傷」,因「與香港市民的應有行為不一樣」。
明報記者
29歲的付國豪由內地來港作供,他稱自幼在內地成長及居住,為新聞系學士,案發時為內地《環球時報》旗下「環球網」的編輯及記者,當時任職約1年,但主要以編輯職務較多,近乎無涉及記者工作,故尚未考取記者證。
事發前7日來港 借同事記者證傍身
付憶述,去年8月6日持雙程證來港,隨後獲3名在港同事給予一件綠色「Press」反光衣,聲稱可保護付的安全;付另向同事索取一張《環球時報》記者證,認為該證可在緊急時刻成為證明自己身分的「替代物品」。
付續說,去年8月13日當晚11時他帶茪@個裝有相機、兩部電話等的隨身袋到達機場,並在約10分鐘後穿上反光衣,先後在機場大門外及離境大堂,用其中一部iPhone拍攝。其間一名戴口罩者攔住他,追問他有無記者證,當時付分別用英語及不流利廣東話回應「我是遊客」。
指搜出「愛警」T恤後 示威者變激動
付表示,及後其他黑衣示威者聽到他們的爭吵聲,便逐漸包圍他,多人湧上前用膠索帶綁住其手腕,將他禁錮到一輛行李車,有人向他潑水、欲脫他的褲、襲擊和毆打他等。當示威者從他的袋中,找出一件「我愛香港警察」淺藍色T恤後變得情緒激動,他就說了一句「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付說整個過程歷時約1小時,直至有救護員救他出來,才「脫離險境」。
控方問到其淺藍T恤從何得來,付稱是事發前在灣仔警察總部參加由市民自發的活動時有人贈予。控方又問他為何用英語回應示威者,付解釋在全港示威中,使用普通話的內地旅客通常被針對,故沒選擇用普通話。
英語自稱「遊客」 因內地客被針對
控方又問付對事件的感受,他說「非常難過、焦慮、感覺到被侮辱、有一點悲傷」,認為「一方面他們的行為傷害到我,另一方面覺得與香港市民的應有行為不一樣,令我覺得失望」。付作供未完,今天繼續。
4名被告依次為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無業「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3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29歲)及測量師黃逸豪(29歲)。賴、畢及何同否認一項暴動及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畢及黃否認各一項非法禁錮罪,黃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另外,賴承認各一項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何則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另外,控方開案陳辭指出,當晚11時半至11時49分聚集人群仍屬非法集結時,黃逸豪在人群中曾舉手和應群眾的叫囂,又一直用手按茈I,並在付嘗試離開時捉住他。其後付被綁上索帶,場面升為暴動,黃逸豪已離開,但另外3名被告賴雲龍、畢慧芬及何家樂均在場,其中何曾直接襲擊付,又與畢將付由行李車強行拖到地上,畢亦在警誡下承認有在付的腳綁索帶。
【案件編號:DCCC81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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