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禁公僕唱反調或違憲 工會:無財力打官司
【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昨日講述效忠聲明時,稱公務員有責任與政治委任團隊做好推動、落實、宣傳工作,不適合公開與政府唱反調。有法律學者稱,公務員要保持政治中立,但不代表不可表達意見,若表明不准公務員「唱反調」有可能違憲,對於可否就此提出司法覆核則存在灰色地帶。有公務員工會嘆說無財力、無資源跟政府打官司。
聶德權:公務員身分對言行有限制
聶德權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形容,公務員是港府骨幹,責任是落實政府政策和措施,公務員守則已保護公務員隊伍在參與政策制訂時可暢所欲言,但他說,對於政府已決定的政策和措施,公務員應與政治委任團隊做好推動、落實、宣傳工作,務求政策推行得好,「當然不適合出來唱反調」。
對於公務員是否因此失去言論自由,聶德權說,對公務員的首要保障是言論自由,但公務員的身分帶來責任,因而對他們的言行有若干限制,言行需與身分相稱,「去到一個地步,(作為市民和公務員的身分)兩者不能共存」。他又稱,難以想像有僱員公開鬧老闆、與老闆對虓F,相信無一個機構可接受。
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說,公務員有責任保持政治中立,不因個人意見而不執行政策,但不等同不可表達意見,公餘時候參與遊行、示威等活動,均是受《基本法》所保障的自由,若政府表明完全不准公務員「唱反調」,有可能違憲,至於可否就此提出司法覆核,則存在灰色地帶,需視乎限制範圍是否屬合理或符合比例,個人身分或工會發聲是否有不同規範,原則上限制基本自由時,要有足夠理由及充分理據,且不可超出所達到的目的。
馬嶽質疑「贊成取消TSA」亦犯禁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民間一向有不少推動修改現行政策的活動,他質疑公務員響應活動是否等同反對現行政策,反問:「一個公務員家長,係咪唔可以贊成取消TSA(全港性系統評估)?如果咁都係反對政府,公務員個人鵀U種自由都會被大大收窄。」
對於會否就此提出司法覆核,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身為員工,需要考慮有否這麼多資源興訟,而且一旦敗訴,隨時要賠訟費,「隨時賠到破產」,又說僱員根本無財力、無資源跟政府打官司,而公務員之間如何籌錢打官司亦是另一難題。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