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涉騙4銀行逾億貸款 控14項串謀詐騙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起訴一名中小企董事及該公司一名前文員,涉詐騙4間銀行83筆共1.02億元貸款及3100萬元銀行融資、詐騙使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為銀行批出的貸款及融資提供擔保,涉款1100萬元。兩人獲准保釋,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陳永福(60歲)為已結業的華麗國際有限公司(華麗國際)獨資董事及股東,該貿易公司無實質業務,另一被告黃梓華(28歲)為華麗國際前會計文員。兩人同被控6項串謀詐騙罪名,陳另被控14項串謀詐騙罪。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揭發,案發於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其中6項控罪指,陳永福或兩被告涉與華麗國際實質東主及一名與有關聯女子一同串謀欺詐大新銀行、星展香港及匯豐銀行,訛稱申請銀行融資證明文件為真,使銀行向華麗國際批出3100萬元銀行融資。
涉聯同會計文員用假文件 騙取工貿署擔保
5項控罪指,陳永福或兩被告涉與該兩人串謀欺詐工業貿易署,訛稱5份中小企業信貸保證申請表資料為真,導致工貿署向大新、星展香港及匯豐提供5份信貸保證,並就3間銀行批予的700萬元貸款及融資提供擔保。
另有7項控罪則指,陳永福或兩被告涉嫌與該兩人串謀欺詐花旗香港、大新、星展香港及匯豐,不誠實提交證明文件,聲稱文件涉及華麗國際與7間供應商交易,導致銀行批出83筆共逾1.02億元貸款並向上述供應商發放款項。
陳另涉與該兩人串謀欺詐按證公司,訛稱兩份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申請表資料為真,導致按證公司向匯豐提供兩份信貸保證,並就該行批予華麗國際的400萬元定期貸款及透支服務作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