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4廣場試行開放戶外飲酒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府公布,民眾現可自行帶備酒精飲品到4個市內公共地點,於指定時間享用,該與多個商業促進協會(BIA)合作的試驗計劃昨日正式實施至10月中。
溫市議會於上月底通過推行在市內4個臨時廣場實施該計劃,民眾可在以下地點享用自備酒精飲品,而計劃目的是讓民眾能在保持適當的身體距離下,可在戶外環境飲酒;並讓沒用私人戶外空間的民眾帶來公平性,也是新冠病毒大流行下支援市民及商戶的應對措施之一。
4個廣場分別是市中心溫哥華藝術館(VAG)北面廣場、市中心漢比街(Hornby St.)夾喜士定西街(W. Hastings St.)Lot19、市中心廣場布特—洛遜廣場(Bute-Robson Plaza)的南面廣場和西17街(W.17th St.)夾甘比街(Cambie St.)臨時廣場。
VAG北面廣場的享用時間為中午12時至晚上9時,其餘3個廣場為早上11時至晚上9時。
溫市府指,是次試驗計劃是與本地多個BIA合作管理,市府向BIA發出邀請信後,對方呈交適合設立廣場地點的建議書,並考慮過溫市警和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的意見。該4個廣場位於人流較旺、食物及交通方便的地點。
就設立計劃而用於指示牌、垃圾清理、監察和數據蒐集等方面的費用,預計每一個廣場需1萬元至2萬元,職員工時等相關開支另計。當計劃結束後,市府職員會將蒐集到數據及相關報告向市議會彙報。
市府續指,與BIA合作定期監察廣場的運作,職員從而可按需要快速作出調整,而市府人員會與溫市警等緊密合作去辨別和減低與計劃有關的風險。
試驗計劃由昨日起實施至10月12日,民眾可上網填寫問卷表達意見,shapeyourcity.ca/alcohol-in-public-spa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