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真空期 稱無交中央具體建議 內地學者:由京委任欠認受 現屆延任較好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決定立法會一年「真空期」如何處理,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接受無邢s聞訪問時提到,她在交給中央的報告中無提出具體建議,但認為常理、合邏輯的做法是將現屆立法會延長一年,「做番立法會慣常工作」。港區人大代表、律師陳曼琪昨日稱,人大常委會毋須一定視今屆立法會議員為真空期的議員。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認為,若由中央為香港委任新議員,民主代表性和認受性會有欠缺,認為將今屆(第6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更好。
處理真空期的方案,包括引用《立法會條例》第11條召開立法會緊急會議,視今屆議員為議員,但林鄭月娥稱此舉會引來司法挑戰。林太亦稱,用《緊急法》立本地法例,不能凌駕《基本法》每屆立法會任期為4年的規定,故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人大常委譚耀宗回覆查詢時稱,冀用簡單方法處理,但不想談得太具體。
陳曼琪:非必須由現屆議員出任
陳曼琪說,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第158條有關釋法等條文處理押後選舉產生的憲政問題,定不受任何香港本地法律規限,所以也不受立法會條例第11條規限,因此毋須一定在真空期內視本屆立法會議員為議員;常委會亦絕對有權根據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及第104條,將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DQ)的第6屆立法會議員排除。
田飛龍:延任期人大可提履職要求
田飛龍表示,「臨時立法會」模式是人大委任議員,在回歸前出現過,但現時設臨立會的缺點是香港憲制秩序已上軌道,不是一片空白,由中央委任新議員,民主代表性和認受性有欠缺。他表示,將第6屆議員任期延長一年,人大可以決定對議員的履職提出要求,包括不能拉布等。他認為人大亦可在決定中說明,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是4年一屆,下一屆應該也是4年任期。
林鄭月娥昨在商台節目中被問到遭DQ參選資格的立法會議員能否在真空期內開立法會。她稱不能隨意褫奪立法會議員身分,與參選資格「是兩套不同制度」,「佢搵唔到資格入場再選,不等於佢今日唔可以繼續做立法會」。田飛龍亦稱,除非引入另一法律程序指現任議員違反誓言或《港區國安法》,否則相關人士仍可擔任議員。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人大或需釋法解釋第7屆立法會任期是餘下3年還是4年。至於真空期如何處理,他認為涉及人大決定。對於陳曼琪的相關說法,他稱「當然可以做,怎樣做最少爭議,才是問題所在」。
泛民譴責憲制漏洞:任京私定方圓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發聲明,譴責政府借疫情為名押後立法會選舉,自行炮製致命的憲制漏洞,令未來一年的議會組成、運作、職權等安排陷入人大權力黑洞,交由北京僭建規矩、私定方圓,影響無遠弗屆,任何惡法劣政都可以借機通過。
(立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