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10人涉煽動分裂國家 9人保釋 67歲女子:舉港獨牌為捍自由 有被捕準備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在七一遊行拘捕10人,涉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或顛覆國家的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當中9人已獲保釋,包括年紀最輕的15歲女子,而年紀最大的67歲女子涉舉「香港獨立 Hong Kong Independence」等紙牌,她昨晚離開灣仔警署時向本報表示,舉牌為捍衛言論自由,已有被捕準備;另有青年涉因被搜出數十張「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文宣而被捕。部分人被捕時所穿衣物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被收作證物。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為一度主張港獨、本土民主前線時任發言人梁天琦2016年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口號,坊間對口號詮釋各異。特區政府發言人昨表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與顛覆國家政權含意,嚴正譴責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籲勿以身試法(見另稿)。
被捕6男4女涉包括揮動、搜出香港獨立旗幟等(見表),其中一人被指駕駛插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傷警員。
專責國安調查隊暫駐馬鞍山警署
綜合律師及區議員消息,10人先送灣仔、北角警署等,並轉至馬鞍山警署,最後再返各警署;律師可接觸被捕人、被捕人可聯絡家屬。有律師透露,見到馬鞍山警署調查港區國安法案件的人員,制服有「NS」及數字牌。警方消息人士解釋,疑犯由不同分區警員拘捕,故先送相關警署登記,再送往馬鞍山警署集中處理,負責港區國安法的特別調查隊暫安排在馬鞍山警署。
獲准保釋的5男4女中,據悉包括涉揮港獨旗的15歲女子;最少4人昨晚9時半起先後獲准保釋離開灣仔警署,七一當日首名被捕者、在銅鑼灣搜出涉香港獨立旗的張先生向本報表示,被捕時穿的衫褲鞋及旗被收作證物,警方指他涉違國安法第21條,即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等。
另外,67歲周女士亦被指涉煽動分裂國家罪,她向本報說沒尋求律師協助,要上庭時再打算,不會因被捕而不上街,會視乎情况。她前日涉舉「香港獨立 Hong Kong Independence」、貼有英美國旗的紙牌。她昨晚說當時已有被捕準備,舉牌為捍衛言論自由,「以前可說的東西,現在都要說」。
不願具名的25歲男子稱,被捕時穿「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上衣,警方未明確指出所涉條例。另一青年涉因袋中搜出數十張「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文宣被捕,他說自己涉分裂國家罪,文宣被收作證物。各保釋者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剩下1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查。
揮動或展示港獨旗會否構成條文第21條的「煽動」,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難單憑該行為判斷,條文沒列明違法,要視乎其他證據。至於為何新法例生效沒寬限,消息人士解釋國安法性質嚴重,有別於限聚令等法例。
警:羈留安排同其他罪名被捕者
外界關注國安法案件羈留及法律程序,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認為,觀乎條文是由法官決定疑犯及被告保釋申請,沒清晰交代警方有否權力批准,質疑沒交代警方扣查時間上限。警方回覆稱處理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者與其他罪名被捕者相同,包括羈留安排。
湯家驊料特首盡快委任法官
湯家驊稱會繼續由警方決定是否批准保釋,提堂後則由法官決定。專責處理國安法的法官仍未明,如何處理提堂?他相信特首會盡快委任法官。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