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公正」 選舉主任「兜亂」跨區出任 陳淑莊批政府心虛 為免DQ後尷尬
【明報專訊】立法會選舉9月6日舉行,下月18至31日為提名期。選管會昨刊憲公告委任選舉主任事宜,地方直選選區一改過往做法,「大兜亂」委任選舉主任,舉例港島區選舉主任會由黃大仙民政專員跨區出任(見表),民政事務局稱是為確保制度公平公正。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質疑政府「心虛」,反問新安排是否憂慮選舉主任DQ(撤銷資格)候選人後會引起尷尬。
民政局:盼與候選人無日常接觸
選管會發言人稱,選管會是根據民政事務局的提名,委任民政事務專員為地方選區的選舉主任。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安排非本區的民政事務專員為選舉主任,是希望選舉主任與候選人過往最好無日常工作上的緊密接觸,確保制度公平公正,避免予人民政事務專員角色或影響選舉主任工作的觀感。
政府昨刊憲公告委任選舉主任,各地區直選選區均由其他區的民政專員出任選舉主任;當中,新界西選舉主任為沙田民政專員,但新界西候選人卻需往中環遞交表格,選管會解釋,因該處為離島區民政事務處,而離島區屬新界西地方選區。
翻查資料,2016年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均由區內民政專員出任,舉例港島區為東區民政專員,九龍西則為九龍城民政專員。
張國鈞:可免遭質疑偏頗
陳淑莊表示,過往一直是找當區民政專員任選舉主任,一直行之有效,認為今次較大變動,政府有責任交代新安排的理由,質疑政府「心虛」,憂慮選舉主任在主觀判斷下DQ候選人,將來在同一地點工作或致尷尬。民建聯張國鈞支持安排,稱若選舉主任認識候選人、不論DQ與否,都會令人質疑其決定是否偏幫或偏見。
選管會公布,獲提名者必須為年滿21歲已登記選民,提名期前3年通常在港居住,除會計界、法律界等12個功能組別外,各候選人須無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中國公民。地區直選候選人須獲最少100名當區選民提名、繳交5萬元選舉按金;功能組別及「超級區議會」分別需獲10及15名選民提名、繳交2.5萬元選舉按金。選管會發言人籲獲提名者盡早遞交提名表格,以便若有錯漏有時間在提名截止前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