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裁僅GIS用戶 符記者資格查選民冊
【明報專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年提司法覆核,指選民登記冊載有個人姓名和住址,予公眾查閱或助長警員被起底。覆核原遭駁回,員佐級會上訴後獲上訴庭裁定部分得直,除選舉候選人、政黨及記者外,其餘人不能查閱。上訴庭昨再開庭討論實行判決,接納選管會所稱只有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IS)登記用戶才符合「記者」資格查冊。
記協方反對稱未顧及全行 官:非探討記者定義
有關批准記者查冊,選管會認為只有GIS登記用戶才可查冊。記協一方反對,認為未顧及整體傳媒行業,建議法庭准許一切以新聞工作為目的之查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認為,本案非探討「記者」定義,法庭亦無權在此定義,決定先跟從選管會決定。政黨方面,選管會認為《社團條例》中定義已足夠作標準,意味只有條例下列明的政黨可查冊。其餘措施方面,選管會稱未來只會開放港九兩個查冊中心,所有查冊事前必先預約,選舉候選人亦只可查閱當區選民資料,不可誇區查冊。
根據政府新聞處資料,GIS系統共有199個登記用戶,當中本地媒體90間、海外媒體63間、內地媒體46間。選舉事務處表示,會按程序於6月1日或之前發表2020年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針對上訴庭裁決,稍後將公布相關安排。
【案件編號:CACV7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