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暴力高於旺角案 大狀料未來判刑更重
【明報專訊】法官昨判刑時多次提及2016年旺角大衝突的暴動案,認為本案所涉的暴動更嚴重。翻查資料,在旺角一案被裁定暴動罪成的梁天琦和盧建民被判囚6至7年,刑期最重。有大律師認為,「梁天琦案」將對未來的暴動罪判刑有參考價值,估計因反修例事件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因武力程度較高等因素,將面臨更長刑期。
旺角案盧建民囚7年最重
2016年旺角的案件,共25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兩名19歲被告因年紀較輕而被判入教導所。至於其餘被告,梁天琦和另外4人在高等法院受審,梁其後因一項襲警和一項暴動罪成被判囚6年,被告盧建民則因一項暴動罪成被判囚7年。同案在區域法院受審的被告大多面對3年或以上刑期,當中楊家倫另涉縱火罪。法官認為楊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最終以5年為量刑起點,扣減無案底等減刑因素後,判囚4年9個月。至於縱火罪,法官形容其燒的士的行為極不智和鹵莽,判囚4年3個月,但考慮到暴動罪的刑期已反映縱火情G,故下令兩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
同案面對最多控罪的莫嘉濤被裁定兩項暴動、一項襲警和一項刑事疰a罪成,法官稱他至少11次向警方掟磚和雜物,以及向一輛警車掟竹和磚,暴力行為極嚴重,同樣以5年為量刑起點,扣減年紀輕和無案底等減刑因素後,判囚4年3個月。
梁天琦刑期上訴駁回
上訴庭羅列判刑原則
大律師劉偉聰表示,上訴庭最近駁回梁天琦的刑期上訴,判辭羅列多項判刑原則,包括是否有預謀、暴力程度、參與人數多寡,以及歷時多久等,故下級法院將採納相關法律原則。他估計,比起盧健民掟水樽和泥沙等行為,反修例示威的武力程度更高,估計因反修例示威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將面臨更長刑期。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