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公務員須宣誓 羅智光:暑假前交報告 工會憂增政治壓力
【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早前表示,會研究是否要求公務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他昨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上稱,期望在今年暑假前,就公務員入職是否加設宣誓環節,向立法會提交報告。有公務員工會擔心,做法將令人對加入政府卻步,增添公務員的「政治壓力」,認為政府應先諮詢各公務員工會、交代宣誓內容,又關注會否剝削公務員表達意見、參加集會遊行等政治活動的權利。
公務員局:效忠特區是一貫責任
本報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將加設的公務員宣誓內容;公務員參加反對政府政策的遊行集會、發表反對政府的言論,是否違反誓言,有何懲處等。局方回覆,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的框架下,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基本法》第99條訂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亦清晰要求公務員必須對特區政府完全忠誠,堅守法治,並在行使行政權力時須遵循基本法和香港法例等。
梁籌庭:將來上街會處分?
局方續說,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去年11月通過動議,促請特首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局研究有關議題,包括考慮設立這要求的目的和期望達到的效果、在現行框架下是否已可做到;會探討不同方案的可行性,並徵詢律政司意見。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現時未知宣誓的內容和形式,認為制訂政策的高級官員,要照顧國家和香港利益,當然要擁護基本法、效忠政府;但一般公務員只是想「打份工」,要求他們宣誓可能會增加政治壓力,令人對做公務員卻步。他反問,如公務員曾經宣誓,將來上街抗議,是否等同對政府表達不滿,當局會處分?他認為有灰色地帶,促政府解釋清楚,不要為公務員帶來無形心理壓力。
新工會批打擊士氣
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顏武周認為,公務員入職時已要考核對基本法的認識,如政府加入宣誓,會打擊士氣,認為時間上與過去一年的反修例事件有關。他關心宣誓內容,認為不應因公務員反對政府就視為違反誓言,強調基本法賦予除了首長級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及警察的公務員外,其他人有參與政治活動權利。他要求局方諮詢公務員意見。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說,局方沒與協會商討或諮詢意見,認為當局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前應諮詢各工會意見;由於基本法及公務員守則均沒有有關公務員宣誓的規定,該會不清楚政府取態,現難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