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案宣判在即遇疫情 孟晚舟要求勝訴始出庭
【明報專訊】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美方尋求引渡的有關聆訊,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與代表孟及代表加拿大政府的律師,昨日舉行視像會議,法官表示短期內不會就「雙重犯罪」原則公布裁決,並決定延至4月27日才舉行另一次案件管理會議。
助理首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周一在法庭主持會議,代表加拿大政府和代表孟晚舟的律師,以及孟與其傳譯員透過視像出席。庭內除法官外,另有8人。法官指示庭警確保庭內每一個人都有遵守社交距離的規定。
據《加新社》報道,法庭就會議的謄本顯示,霍姆斯指她沒有計劃在短期內公布裁決,而代表孟的其中一律師則提出,若果要宣布裁決而新冠病毒疫情未退,只有裁決是對孟有利的情況下,孟才會親身到法庭。
根據謄本,孟方律師馬丁(David Martin)指,孟只會在情況屬適合下才出庭,而該建議是出於法庭及員工的健康及安全考慮。
法官指她會將該建議納入考慮範圍,但亦會考量公眾利益、傳媒和屆時的安全限制。
美方指控孟晚舟行騙和向加拿大尋求引渡孟到美國,而首階段的聆訊已於今年1月進行,重點在於她被控的行為在加拿大是否也屬罪行,能否符合引渡條件中的「雙重犯罪」原則,霍姆斯會就此有裁定。
若果不符合,料孟晚舟便可自由;相反,引渡聆訊會繼續進行,法庭會聽到雙方進一步論點,包括孟晚舟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是否合法。
卑詩法庭大部分的聆訊因為疫情和按公共衛生官的禁大型聚集命令而取消,但在孟晚舟引渡案的視像會議上,雙方均希望程序繼續進行。
代表加拿大政府的律師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表示,孟晚舟案是一宗在獨特時間發生的獨特案件,但很重要的是,各方一直有溝通和儘管在困難的情況下,也希望法律程序盡可能繼續進行。
法官提到,基於此案受到廣泛公眾利益關注,她認為視像會議並非長久的方法。
此案會延至4月27日再舉行另一次案件管理會議,法官說有可能仍以視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