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電槍美國殺人過千 是否引入 警:審視需要 檢視用武層次
【明報專訊】多個傳媒本年初引述消息,稱警方研究引入電槍,民權觀察昨發表研究報告,引述聯合國發表的非致命武器使用指引,形容電槍比其他非致命武器(如催淚彈或橡膠彈等)更危險,又引述路透社資料,稱美國過去19年有最少1081人遭警察用電槍電擊後死亡。組織將發起聯署,要求世界各地生產商拒向香港警察出售電槍。明報記者
就是否會引入電槍,警方回覆稱會考慮一切有助提升行動效能的方案,並審視需要、檢視武力使用層次,適時引進適合裝備及措施。
聯國指引稱可觸發心臟病腦癇
民權觀察昨日引述聯合國去年8月指引,稱電槍電流刺激人體肌肉收縮及失去活動能力,有可能觸發心臟病或腦癇。民權觀察又引述路透社資料,表示美國過去19年有最少1081人遭警察用電槍電擊後死亡。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說,警方已有橡膠子彈或布袋彈等多種非致命武器,質疑有否必要再引入電槍,「去年反修例運動,有示威者被警方橡膠子彈或布袋彈射中眼部,警方已被質疑違規,叫人怎有信心他們可適當地用電槍?」他說,認同警方在面對極大生命威脅下可使用橡膠彈或布袋彈,但須符合最低程度武力原則,包括不應瞄準頭等。
發起聯署 促全球生產商拒售
根據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警隊專門用途的物料及設備,包括購買槍械及彈藥等開支,比上一個年度增加近兩倍,至逾6.1億元。王浩賢說,擔心部分開支是用於購買電槍等武器,促請警方購買任何新武器前須諮詢公眾。
王表示,現時掌握全球10間供應商有出售電槍,將發起聯署,要求生產商拒絕向香港警察售賣產品。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