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5口家取消郵輪之旅 獲退船費其他退費無保證
【明報專訊】有華裔居民聽從衛生官員的建議,取消了郵輪行程。雖然乘客的取消日期已經超出了退款的期限,但郵輪公司考慮到當前的疫情,還是願意將郵輪的船票以帳面餘額(credit)方式退還,但旅遊目的地的巴士等其他費用則未必能退還。
安省多倫多居民李先生(代名)稱,早在去年底,他與家人一共5人預訂了皇家加勒比郵輪公司的海洋聖歌號,準備開展一次9天的巴哈馬之旅,出發日期是在本月15日,為此李先生等已經支付了近6000元。
但在前天加拿大公共衛生局建議公眾避免郵輪旅行之後,李先生決定取消此次郵輪之旅,於是去到代辦郵輪業務的旅行社,商討取消旅程及退款的計劃。
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像李先生這樣的9日行程,如果在正常情況下,李先生要想退訂時拿回全款,就必須是在出發日的90天之前;如果是在出發日之前的59至75天,會被扣除全部費用的25%;如果是出發日之前74天至61天,扣除50%;出發日之前60天至31天,扣除75%;如果是30天以內取消,則不會有任何退款。
不過郵輪公司願意在這個非常時期作出讓步,全額退還李先生他們的船票,不過只是以帳面餘額的方式退還;等疫情過後,李先生可以再次享用這些帳面餘額。
旅行社方面目前只能幫李先生他們爭取到船票的全額退款,至於郵輪途經的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巴士、酒店住宿和一處動物園的門票等費用,則無法保證能拿回來。
旅行社表示,上述幾項費用已從帳目上劃撥給相關的外國機構和公司,尚未知對方是否同意退還費用,旅行社只能盡力爭取。
安省旅遊業協會(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Ontario)主席斯瑪特(Richard Smart)稱,遊客訂購郵輪服務時都要簽署合約。「通常來說,消費者必須遵守合約條款。一些旅行供應商(郵輪公司)提供了善意姿態(例如重新預訂或取消),但這沒有法律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