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輕鐵軌放欄柵 兩生保釋須守宵禁
【明報專訊】元朗7.21事件7個月後,網民本月21日發起多區示威,兩名VTC學生涉在輕鐵路軌放置黃色塑膠柵欄,輕鐵司機下車清理才可繼續駕駛。兩學生昨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6月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須守宵禁令。
被告依次為謝思銳(16歲)、黎諾言(17歲),報稱就讀職業訓練局(VTC)文憑課程。兩人被控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名,指他們於今年2月21日在天水圍濕地公園輕鐵站路軌上,非法及惡意將3個黃色塑膠欄柵放在或擲於鐵路上,意圖危害身處該鐵路者安全。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經審訊後,最高可判監14年。
據悉,輕鐵705線車長當日下午約3時40分於濕地公園站「埋站」時,見路軌有3個欄柵,下車清理後繼續駕駛,並向車務控制室報告,及後報警。約1小時後,警方在輕鐵天痧葵近見兩名被告形[可疑,截停查問。
裁判官批准兩人各以5000現金及5000元人事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每晚10時至翌早6時守宵禁令,並押後至6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案件編號:FLCC42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