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權條款協調官商投資步伐
【明報專訊】政府創科創投基金與市場做法有落差,香港創業及私募投資協會研究小組主席謝迪洋建議,政府一方面需檢討現行做法,另一方面,若投資者認為政府在整個投資當中角色重要,亦可利用現有投資機制:如加入「增資權條款(warrant)」,在一定時間內容許投資者以提前鎖定的價格,行使追加投資的權利,變相配合政府延長投資時間。
提前鎖定價格 延長投資時間
謝迪洋說,在現行的初創企業融資機制下,領投的投資者可加入條款,以容許更長的投資時間,做法並不罕見。他說,如果創科創投基金的投資伙伴有意讓政府加入,可考慮嘗試加入「增資權條款」。他指出,現時經濟正下行,投資者持觀望態度,初創企業對資金需求緊張,政府亦需檢討處理程序的時間是否貼合市場需求。
創科創投基金首輪6個共同投資伙伴中,只有一半成功與政府合作投資,謝迪洋說,投資伙伴於多個市場尋找投資項目,並非集中於香港市場,即使香港市場也未必有符合投資伙伴的項目。現時政府正邀請新一輪的共同投資伙伴,謝迪洋相信申請者會向現有投資伙伴了解政府做法,有足夠心理準備才與政府合作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