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孟案判決 不受任何時間限制
【明報專訊】溫哥華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tland)指出,法官延後對孟晚舟案的判決,其延後時間不受任何限制,但由於孟案受到國際關注,且牽動三國的關係,相信法官會盡速作出判決。
李克倫表示,法官可以在任何時間作出判決,不受任何時間限制。目前司法部的律師計劃在今年4月向法院提交證據,但如果在那之前,法官已經判決引渡案不成立,則孟晚舟即可離開加拿大,接下來的程序即不需進行。
如果孟晚舟的引渡案裁定不成立,則她可以當場獲釋,恢復自由,也可以馬上搭機離開加拿大。他表示,如果聯邦政府想上訴,則需要幾天時間準備,那時,孟晚舟可能已經不在加拿大。
如果法官判決撤銷引渡,法庭外孟有私人飛機在等候,就可以馬上除去電子腳鐐,直接登上私人飛機,從此離開加拿大。
李克倫說,法官無法在昨日在庭上立刻作出判決,他並不意外,畢竟法官需要時重新檢視雙方的論點。
法官在聆訊進行時,多次對辯護律師提問,這是否代表法官可能不滿意辯護律師的觀點?
李克倫說,他無法判斷法官對那一方的說詞較為滿意,法官未宣布判決之前,沒有人可以預測法官的判決方向。
他指出,孟的辯護律師提出,加拿大無經濟制裁,銀行無損失,即不構成「雙重犯罪」有其道理。現在就看法官是否接受司法部律師所說,指孟晚舟對銀行說謊,造成名譽損失,在加拿大即是欺詐罪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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