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姦醉娃囚5年
【明報專訊】裝修工前年在蘭桂坊夜店內,帶醉娃返回寓所兩度性交,女方翌日起H發現兩人一同裸睡,她離開單位時仍感暈眩,倒臥走廊約1小時,之後致電前夫及報警。裝修工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罪,法官昨判刑時直斥趁事主醉酒後強姦,「非常可恥」,判處他監禁5年。
被告黃曉昇(30歲)早前承認一項強姦罪。事主創傷報告指出,她對事件有陰影,感自責及羞愧,並做出逃避行為。辯方求情稱,本案不涉及暴力,事主沒有受傷,望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趁事主飲醉帶她回家強姦,直斥「非常可恥」,當中涉及兩度沒有使用安全套性交,更在體內射精,幸好事主沒有懷孕及染上性病。事主創傷報告雖然指出,她聲稱自己克服心理陰影,心理學家才判斷她不需要輔導,但能否自我克服仍是未知之數,終判被告監禁5年。
控方案情透露,X於2017年10月22日凌晨與朋友一起到蘭桂坊夜店消遣,X飲了很多酒,感到暈眩且嘔吐,及後被兩名男子帶離夜店。X當時醉酒及沒有意識,只記得被告最後帶她上的士,下一個畫面已在H上。X躺在H上欲嘔吐,反遭被告喝斥,之後更非禮她私處。X阻止不果,先後被強姦兩次。經DNA鑑證,在X體內發現屬於被告的精液。
【案件編號:HCCC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