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加富豪擁豪宅飛機 離婚官司曝家暴父女反目
官判中加生意資產均分 父限制見幼女
【明報專訊】一對在中國土生土長並結婚的男女,移居加拿大後,男方於廣州的生意愈來愈興旺,家庭也富裕起來,在卑詩和中國擁有多間物業,包括在溫哥華的800萬元豪宅和溫市中心700萬元柏文、兩架飛機和珠寶首飾,但婚姻關係破裂,夫妻鬧上公堂來分身家。
據卑詩最高法院公布的裁決顯示,男方(代號Y.Z.)和女方(代號A.C.)在中加兩地的生意及資產均分,而Y.Z.不可接近A.C.及兩人所生兩名分別為16歲和22歲的女兒。除非在幼女同意和有成人陪同下,Y.Z.才可與幼女見面。法官Warren Milman指,若沒有法庭的保護令,兩女兒認為會感到有危險。法官續指,自己並非不同情Y.Z.,也明白男方遭女兒疏遠會痛心,但Y.Z.對女兒們的滋擾確實不對,Y.Z.需要明白在夫婦爭執情況中他的責任和要尊重子女的界線。
裁決提及,夫婦婚姻破裂被形容為特別痛苦和充滿怨憤,「他們與其孩子在多方面深深遭受傷害」,訴訟中的證據包括多種形式、來自雙方的家暴指控,各方指控對方做出旨在於是次及其他訴訟中取得不公優勢的不當行為。
夫婦先在2014年分開,於2017年6月正式離婚。法庭文件指,雙方就離異而在中國及卑詩有多場訴訟。
裁決中提及男女雙方背景,兩人均在中國出生及長大,他們多年前初相識時,男方29歲,為一間鋼鐵公司的工程師,而女方年僅19歲;但當年礙於女方家人的阻止,他們最初沒有在一起。
Y.Z.後來與另一女子結婚和生下一女兒,但1994年與該女子離婚。
據法庭文件指,該對男女在1993年舊情復燃,後來同居並計劃移居加拿大。Y.Z.和A.C在1995年1月結婚,但期間男方的前一任妻子因要移居美國,女兒交由Y.Z.看管。A.C移居到加拿大後,生下兩個女兒,其中於卑詩出生的最年幼女兒目前尚未成年。
男方Y.Z.在2001年於中國創辦其五金製品公司,後來擴張成集團,生意「很成功,該家庭變得很富有」,並由本那比遷居至溫哥華桑拿斯區(Shaughnessy),在中國、溫哥華和威士拿置下多間物業。
法庭文件也提到,雖然Y.Z.長時間不在卑詩的家,但有證據顯示他對孩子們,最少至她們少年期之前,他曾是一名好父親。不過,情況到2004年有變,Y.Z.與前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成為他與A.C.婚姻關係變得緊張的「主要來源」。
文件又指,Y.Z.與A.C.所生兩女兒與父親的關係,到她們漸進入少女期時變差。大女作供指她嘗試過與父親修好,希望可維持和平,但因父親的行為而愈來愈想疏遠他,她認為父親專橫,常說母親及其他家人的不是,後來她甚至發現一些她認為是父親在中國與年輕女性的外遇證據。
文件續指,Y.Z.與A.C.的爭執愈演愈烈,甚至出現暴力場面。2009年Y.Z.的50歲生日當天,女方因憤怒而向男方擲杯,事件使男方的上唇受傷需要縫針,女方後來道歉和解釋並非有心擲向他。不過,在另一次事故中,女方向男方或向其方向擲一部手提電話,但那次沒有擲中他。
兩人關係一度很差至女方聲稱要離開Y.Z.和與一名音樂教師展開新關係,男方努力「箍煲」,給女方送上昂貴禮物,包括一隻值約94萬元的鑽石戒指。女方一度回心轉意,但兩人關係沒有改善,繼續激烈爭吵,而男方的生意卻愈來愈旺,他認為他有權養小三,他形容此為一種在中國比北美接受程度較高的行為。
後來,女方不容許男方居住在溫西的大宅內,最初同意他住在地庫,但最終男方需遷出,搬到兩人名下於溫市中心的柏文。兩人關係惡劣至不可修補的地步。2013年Y.Z.留下一個電腦在溫西大宅內,A.C.作供指,該電腦突然亮起指收到一個訊息,她認為對方是Y.Z.的小三之一,她回應該訊息,與對方聊天。Y.Z.得悉後很生氣,在凌晨3時駕車回大宅要求取回電腦,抵達大門後遭女方拒絕入屋。被拒的Y.Z.用一大槌來破毀車房門,事件驚動警察,Y.Z.被捕,遭扣留了一晚。
Y.Z.和A.C.甚至在上班地點起爭執,其中一次男方拳擊女方,一名由女方請來保護自己的表親在公司內追截Y.Z.,女方繼而在眾員工面前掌摑男方。
2014年夏天,Y.Z.帶幼女到日內瓦附近上一個夏令營,豈料旅程並不愉快。Y.Z.認為幼女的態度不尊敬和粗魯,又以為女兒手機隔斷與他聯繫,但其實女兒手機當時狀態為飛行模式。當他要求看女兒手機但遭拒絕後,他拔去女兒的耳機。幼女此後將自己反鎖在酒店房的浴室內,父親則大力拍打浴室門,喝令她出來,受驚的幼女便致電當時在溫哥華的姐姐求助。姐姐要求父親停止叫罵,並勸妹妹出來。
該事件被女兒視作與父親關係改變的轉捩點,加上及後在其他場合,包括大女兒學校發生的事故,使她再沒有與父親見面,直至上法庭作供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