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禁制令延長 內容收窄
【明報專訊】港鐵上周五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期限原定昨屆滿,高等法院昨批准港鐵申請延長相關禁制令,至另有審訊或法庭命令為止,又將原禁制「使用任何威脅性、辱罵性、淫褻或冒犯性言論」,收窄至只禁制使用威脅性言論等。
法庭昨處理港鐵申請前,英籍市民Simon Patrick Michael Durrant申請以乘客身分加入聆訊,質疑港鐵聲稱為保障乘客和職員的安全而申請禁制令,卻未曾就7.21白衣人元朗站襲擊市民及警方在站內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的事件作跟進或申請相關禁制令。法官林雲浩最終以乘客身分不足以加入聆訊為由拒絕申請。
代表港鐵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網上仍有人鼓勵堵塞機場快線及港鐵,故法庭需向大眾發出強烈信息,即相關行為與集會自由無關,更屬犯法和違背法庭命令。
官:倘不發禁令 干擾或加劇
林官在判辭指出,列車服務遭不可估量的破壞,港鐵職員亦需免受傷害和恐嚇,若不發禁制令,相關干擾將繼續,甚至加劇。林官又稱,禁制令規限的行為本身已受《港鐵附例》規管,對言論和集會自由的影響亦合乎比例,禁制令適用於所有人,「不論他的衣服顏色如何」。
林官亦將原本禁制令內容略作修改,包括將原禁制在任何列車或車站對其他乘客作出「構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刪去「滋擾」一詞;原禁制「使用任何威脅性、辱罵性、淫褻或冒犯性言論」,收窄至只禁制使用威脅性言論;以及原禁制「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收窄至「鬧事或行為不檢的行為」。
【案件編號:HCA1551/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