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高官議員警員 手機號碼被貼上網
【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未息,網上討論區及即時通訊平台上,昨流傳聲稱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保安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長盧偉聰,以至部分立法會議員和警員及家人的電話號碼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表示,截至昨傍晚5時已接獲315宗相關投訴和查詢。政府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網上資料是否屬實,但提醒在網上發放他人個人資料,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會交私隱專員跟進。被公開個人資料的民建聯主席李慧k稱將報警追究。
李慧k稱報警 葉劉不報:警已很忙
昨日網上流傳聲稱是林鄭月娥等官員的手提電話號碼、出生日期和電郵地址,之後再有部分建制派議員的個人資料被公開,包括李慧k、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工聯會議員陸頌雄等。李慧k說感到極為憤怒,堅迂j烈譴責這種「非法懦夫欺凌行徑」,會與所有受影響、受傷害者追究到底。葉劉淑儀昨晚回覆查詢時表示,整晚沒接聽任何電話,批評相關人等是公然侵犯私隱,又稱警方已經很忙,故沒報警。
陸頌雄接受查詢時表示,昨日收到10多個滋擾電話,他斥行為十分「小學雞」,呼籲相關者不要浪費時間致電滋擾他,應做更有意義的事。他暫未報警。
私隱專員聯絡討論區刪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專員黃繼兒已主動聯絡相關討論區和即時通訊平台營運商,要求他們叫涉事網民或用戶立即移除及停止上載該等內容,大部分資料已被移除。
公署強調,任何人透過網上討論區、即時通訊平台或實體公開展示他人個人資料,不論資料是否從公共領域取得,都必須考慮收集和使用相關資料的手法是否合法和公平;若收集及披露個人資料以達欺凌、具煽動性和恫嚇的不法目的,屬不合法、不公平及違反《私隱條例》保障資料原則或其規定。違反《私隱條例》有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部分條例的最高刑罰達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