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氣爆案 瓦斯行及員工判賠804萬
【明報專訊】逢甲商圈西屯路一家餐廳前年發生瓦斯氣爆,造成3死13傷案,該餐廳老闆吳豪邦慘死,上釗順瓦斯行員工林坤榮被被判2年10月,台中地院判決林坤榮及上釗順瓦斯行連帶賠償80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坤榮是上釗順瓦斯行的員工,2017年7月18日上午駕小貨車載送瓦斯鋼瓶,到中市西安街心齋橋咖哩餐廳的廚房更換瓦斯鋼瓶,一不小心林竟弄倒瓦斯鋼瓶造成瓦斯外漏。林趕緊通知瓦斯公司張老闆到場協助,想不到竟啟動工業用電風扇,企圖把瓦斯臭氣排掉,不料產生電氣火花導致氣爆,造成瓦斯行老闆張晏銓、心齋橋老闆吳豪邦、陳姓女插畫家等3人死亡,13人輕重傷,一審將林坤榮依業務過失致死判2年10月。
心齋橋餐廳老闆父母請求損害賠償,民事庭法官查出,本案氣爆是因林坤榮過失行為,導致現場瀰漫蓄積液化石油氣,再因已故張晏銓與林坤榮的過失,啟動工業用電扇產生電氣火花而引爆,整體過失行為均是林、張過失行為所致,因此判決林坤榮與釗順瓦斯行應連帶賠償80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