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幾耗盡我夫婦積蓄」 上訴得直保留長俸福利
【明報專訊】曾蔭權昨發聲明提到「訴訟幾耗盡我夫婦終身積蓄」;曾蔭權早前受審,被揭戶口有5000萬現金,據法律界估計,兩次審訊及兩次上訴,單是律師費已近4000萬元,曾蔭權可向律政司申請訟費,不過據悉他暫未有打算。隨茞蚾|撤銷其定罪,曾蔭權可繼續保留長俸、勳銜,以及享用前特首的服務,包括前行政長官辦公室、保安及汽車安排等。
法界料訟費4000萬
曾蔭權在案件兩度審訊及上訴均一直聘用金杜律師事務所,並聘請外援、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連同本地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余承章,以及時任大律師陳政龍(現資深大律師),分別處理兩次高院審訊、上訴庭上訴及終院上訴,料已花去曾蔭權近4000萬元。大律師陸偉雄強調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根據一般程序,勝訴方可向法庭申請向敗訴方索回訟費,曾蔭權有權申請追討訟費,最終成功與否由法庭決定,而控方的立場亦是法庭考慮的關鍵因素。但若被告人曾自招嫌疑,且脫罪原因與技術問題有關,法庭會拒絕批出所有或部分訟費。而是次曾蔭權是技術性脫罪。
另外,隨荋蕭敉v上訴得直,其各項勳銜及公務員福利將獲保留。翻查資料,曾蔭權1990年代兩度獲英女王頒授官佐勳章(OBE)及爵級司令勳章(KBE),回歸後於2002年獲頒大紫荊勳章。禮賓府回覆本報查詢稱,若有受勳者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緩刑,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現曾蔭權上訴得直,意味勳銜會獲保留。
至於曾蔭權每月獲批約8萬元長俸,相信可以繼續獲發。前特首尊享的各項福利,例如前特首辦公室及行政支援、醫療福利、G4人員保護以及政府專車接載等,亦一概隨荋蕭敉v上訴得直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