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挑釁發難 劏房漢誤殺同鄉囚5年
【明報專訊】荃灣河背街一劏房3年前發生兇殺案,患精神病多年的退休漢與前來借錢的同鄉兼劏房鄰居激烈爭執,同鄉手拿酒樽出言挑釁,退休漢用刀插對方心口及腹部將其殺害。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接納退休漢並非主動行兇,判他入獄5年。
患長期精神病 官接納非主動行兇
法官形容案件不尋常,誤殺罪無判刑指引,但參考被告李秀君(65歲)精神科報告後,得知他20歲在內地生活時已患精神病,1979年偷渡來港後亦分別入住青山醫院及葵涌醫院,接納他為長期精神病患者。
法官接納被告在案中並非主動行兇,而是事主多次出言挑釁,離開被告單位後又帶酒樽折返,才令患長期精神病的被告怒火中燒而殺害事主,最終判他入獄5年。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林就固(終年59歲) 為劏房鄰居。案發2016年12月13日晚上近7時,女住戶看見被告和事主爭執動武,被告說「你攞酒樽撲我?好,我同你打!」然後被告往取「架生」,女住戶其後見事主淌血,遂報警,事主送院不治。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說:「佢好煩,成日同我借錢,我咪攞廚房把刀拮佢幾下。」被告在錄影會面稱,事主當日曾到他房間以酒樽威嚇他,兩人推撞,故取刀刺傷事主。
【案件編號:HCCC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