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禮致辭 寄語新資深大狀 馬道立:法治受損時挺身而出
【明報專訊】年度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昨日在終審法院舉行,獲委任的分別有薛日華、孫靖乾、林欣琪和李律仁(見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典禮上致辭,提及大眾期望資深大律師會承擔推進社會利益的義務,強調只是「說有法治」並不足夠,資深大律師有責任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挺身而出」。本報記者向4名新任資深大律師詢問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看法,全部人都不評論。
馬道立首先祝賀4名剛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其中包括曾任特首林鄭月娥競選辦副主任的李律仁、前政務司長林瑞麟女兒林欣琪。馬官同時提醒,這次委任只是起點,是4人成為大律師界領導者的最基本門檻,要跨過門檻仍需思考作為法律專業的領導者應擔當的社會角色。
馬:僅「說有法治」不足夠
馬官說,社會大眾殷切期待4人今後會對社會有何貢獻,又稱大眾期望具有「資深大律師」名銜的人,會履行責任且承擔推進社會利益的義務,其中不具爭議的一個方面,就是推廣法治,以及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不帶偏見的理解。
他強調,只是「說有法治」並不足夠,亦根本無法服眾,引述自己2015年應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邀請,在國際法治年度講座的發言,就香港的司法獨立及執行司法工作所列出的6項法治指標。
6項指標包括「法律制度的透明度」、「市民大眾可以知悉任何法庭程序結果」、「法官對司法決定所給予的理由」、「任命法官的制度」、「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權利」及「有恆常接觸法律制度的人士的意見」。
馬官稱,上述指標能客觀評價法治在香港的實G,法律界所有成員都有責任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挺身而出,大律師界的領導者更是責無旁貸,深信4名新任資深大律師會履行他們在這方面的責任。
包括林瑞麟女兒
4新任資深大狀拒評修例
典禮後,4名新獲委任資深大律師在法院外拍照留念。本報記者上前追訪,詢問4人對逃犯條例修訂有何看法。薛日華稱「無乜特別comment(評論)」;孫靖乾說「暫時未有牁Q講」;林瑞麟女兒林欣琪說不接受採訪;曾任林鄭競選辦副主任的金融發展局主席李律仁不回應相關問題。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