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安拒收衝突傷者 通報警方 病人組織:醫人是責任 中催淚彈市民改赴仁濟被捕
【明報專訊】警方承認曾到公立醫院拘捕6.12衝突傷者,醫管局昨證實有傷者在仁濟醫院被捕。綜合多方消息,該名被催淚彈所傷者曾到荃灣港安醫院,院方以「有可疑傷勢」為由拒收,傷者表示會到仁濟醫院,警方其後接報有可疑傷者正往仁濟。
荃灣港安今日凌晨回覆,警察上周三下午約6時到該院,要求通報懷疑涉「金鐘衝突」而受槍傷者個案,至晚上10時半有病人求診,該院於新聞稿沒說明病人有無槍傷,只稱已應警方要求通報懷疑槍傷個案。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醫生無資格,亦無權判斷一個人是否干犯罪行,醫生醫治病人是基本責任。明報記者
據悉,仁濟曾就事件翻看閉路電視,該傷者在急症室分流後,坐在等候區,不久有數名警員前來圍荈邞怴A片段顯示警員沒與仁濟醫護交流。
示威是否算犯罪 港安院長:我不知
荃灣港安醫院院長凌宏寶稱,記憶中有同事稱有警員到醫院查詢,「如覺得會驚動警察,我們通常叫他們(求醫者)去公院,通常不會收」,例如車禍、刀傷等。被問示威是否算犯罪活動,凌說「我真的不知道」,院方在示威被指是「暴動」後曾討論,並於急診位置張貼告示,提醒如涉法醫學,港安或被警方要求提供資料,病人可選擇是否求醫。
本報記者昨到該院,發現英文版告示稱不會接收因犯罪受傷病人,另有告示表示如有需要,病人個人資料會交往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警務處或入境處。
警:醫護發現可疑傷勢會通知
警方發言人稱,不會到醫院阻礙治療,會根據案情,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下落,當醫護發現求診者有可疑傷勢,會通知警察。如駐守急症室警員在大堂發現求診者有可疑傷勢,亦會主動跟進。
醫管局行政裁梁蠸慦磳隉A不論傷者是何人,醫管局在任何情G下均以救人為先;警方要在患者病情穩定後才可問話,並要有足夠法律文件。被問何時會向警方披露病人資料,他說如醫護懷疑病人涉受侵害等刑事成分,會尋求警方協助;懷疑小童受虐,亦會交資料予警方及社署。他強調,6.12不涉「重大的刑事案件」,醫護不會就催淚彈傷勢報案。
梁說醫管局近就日不同傳言闢謠(見表),同時證實急症室資訊系統的問題,局方會對此檢視,他理解前線壓力、市民對醫管局私隱保障有所懷疑,就此致歉,期望醫護緊守崗位、籲病人切勿拒往醫院。
他續稱,昨早與警務處長盧偉聰通電話,表達前線關注院內執法人員的行動。他證實有傷者在仁濟內被捕並保釋;另有傳言及同事匯報稱有患者在等候期間被捕,涉伊利沙伯和廣華醫院,但難以證實。
此外,有傳媒報道有伊院護士獲悉傷者傷勢後,向警察詢問「催淚彈個催字點寫?」傷者其後被警方拘捕。九龍中醫院聯網總監盧志遠昨稱會調查。
前線斥警侵私隱:布簾外偷聽醫患對話
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劉凱文表示,周三晚向梁蠸憪賱D,稱警察自6月12日起在多個急症室「大搜捕」,包括多名警員站在病區(cubicle)的布簾外圖聽醫患對話;7至8名警員圍茪@名傷者。劉又表示,即使出動護士長、保安請警員離開亦不果,經常獲回覆「阿sir做洐屭洇A教」。他譴責警方越權踩線、公然嚴重侵犯病人私隱。
民主黨醫療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質疑,荃灣港安違反《日內瓦宣言》——不容許任何年齡、疾病、政見等因素干擾對病人的責任。林志釉認為醫院要有指引,如醫生懷疑病人犯嚴重罪行,若平衡病人私隱及公憫Q益,「最後最多也只可以舉報,但不能拒絕(醫治)」。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