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投訴專員調查 揭傷勢嚴重 溫市警撞單車女子 被控危險駕駛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一名警員去年5月駕駛警車撞傷一位騎單車女性,被控危險駕駛罪。
據了解,被撞騎者最初被認為只受輕傷,但卑詩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今年5月認定其傷勢嚴重,並將文件移送檢控部門。檢察官於上周五批准了這項指控。
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18日晚上10時左右,一位出生於1972年,名為Luke Bokenfohr的警員在駕駛警車巡邏時,在溫哥華西46街(West 46th Ave.)夾橡樹街(Oak St.)的交叉路口處與一名騎單車女性相撞,受傷女子隨即被送往醫院。
卑詩獨立調查辦公室(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s Office,簡稱IIO)曾表示,被撞的女傷者在到達醫院檢查時,被認為只受輕傷。
然而,卑詩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今年5月1日則告知IIO稱,進一步的調查文件顯示,這次事故對這名騎車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此後,這份文件被移送至卑詩檢控服務署(BC Prosecution Service)處理,用以斷定涉事警員是否應受到指控。直至上周五,檢察官批准了這項指控。
據悉,Bokenfohr曾是皇家海軍突擊隊(Royal Marine Commando)的一員,他將於6月8日在溫哥華省級法院出庭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