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海務磋商 達和平建設東海共識
【明報專訊】第十一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10日至11日在日本北海道小樽市舉行。兩國同意下半年在中國舉行第12輪磋商,秋季於日本舉辦中日海洋垃圾合作專家對話;並達成將東海建設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識。
新華社報道指,在會議上雙方達成多項共識,包括將東海建設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並繼續推進海洋領域的務實合作。報道指,中日確認堅持2008年東海問題原則共識,加強交流。兩國曾於2008年就共同開發東海油氣田達成共識,但因2010年中國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在釣魚島發生碰撞事件,導致談判中斷。日媒早前報道指,日方此次要求,盡快重啟東海氣田共同開採的條約簽署談判。
同意推進防務直通電話高層互訪
除了東海建設,雙方還同意在中國實施海洋垃圾聯合調查,在20國集團等框架下,就防治海洋塑料垃圾積極合作。
雙方還對今年2月《中日海上搜救協定》生效表示歡迎,同意中國海警局與日本海上保安廳進一步加強雙多邊領域的交流合作。
同時,認為防務部門海空聯絡機制啟用一年以來得到有效運用,同意盡早開通直通電話,並會繼續推進防務部門高層互訪,展開中日外交部門涉海人員互訪交流。此外,雙方亦就海空聯絡機制、漁業合作、海洋地質科研等多方面達成共識。
中國外交部、中央外辦、國防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海警局等部門及日本外務省、內閣府、文部科學省、水產廳、資源能源廳、海上保安廳、環境省和防衛省分別派員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