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國安局長 詐熟女逾540萬
【明報專訊】48歲金姓男子2016年在網站「愛情公寓」假裝國安局長、台大醫師,誘騙孫姓婦人結婚後,誆騙孫的兒子犯下殺人、性侵案,遭國安局植入晶片監控,不付錢具保會遭槍決,一年內盜刷孫信用卡、預借現金,共詐騙540萬餘元,士林地院依偽造文書、恐嚇取財3罪判金徒刑4年2月;金另涉2個詐欺得利罪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金男有多項詐欺前科,他2010年底冒充楊姓美女前主播,要書商提供手機;後來接連騙3女子,詐取逾30萬元。金詐騙書商、3女各被判拘役30天、2年,得易科罰金3萬、72萬元。
金2016年6月假釋出獄,在網站「愛情公寓」佯稱是台大醫院約診醫師、教授,又穿軍服誆稱是國安局長,並設國安局line群組,2017年他誘騙多金的孫婦結婚後,4個月內盜刷孫信用卡144次數,得手65萬餘元,另以孫的信用卡預借現金,一年詐騙430多萬元。
金還邀孫婦並冒名申請多個LINE帳號,加入他虛設國安局群組,金一人分飾多角,另冒充孫婦兒子及其女友,申請LINE帳號和孫婦聯繫,佯稱已改姓「金」,女友叫做「金太太」,之後金就傳訊孫婦兒子「強暴女生」、「吸安被收押」等假訊息詐騙。金又稱孫姊姊和子女因涉刑案「被植入晶片」,若未付款恐隨時被槍決,詐騙孫45萬餘元;又以兒女遭國安局限制行動詐騙3個門號。
直到去年2月,孫因金失蹤報警才知金因案被收押,始知受騙。
法官認為,金前科累累,屬於累犯,固然司法院大法官認為累犯規定違憲,但審酌金犯罪情節重大、惡性甚深,仍應加重其刑,金雖認罪願賠孫430萬多元,但他服刑無力支付,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恐嚇取財3罪判處應執行徒刑4年2月,另2個詐欺得利罪則判應執行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