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刑事檢控專員決定覆核駁回
SNC躲避刑事起訴努力泡湯
【名報專訊】魁省工程公司SNC Lavalin向聯邦法院要求﹐對於聯邦刑事檢控專員(federal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於2018年的決定進行司法覆核﹐但法院昨天做出決定﹐駁回公司請求。
這意味着﹐該公司希望躲避刑事起訴的努力﹐已經泡湯。
SNC面臨行賄指控。他們被指為了取得利比亞政府的生意而行賄百萬元。
該公司努力要求聯邦刑事檢控專員﹐和他們簽署一項「避罪協議」(remediation agreement)﹐希望既對自己的錯誤負責﹐但又不需要遭遇刑事罪名。
但是﹐聯邦起訴部門去年告訴他們﹐他們的情形不適用「避罪協議」。因此公司向聯邦法院上訴﹐請求司法覆核。
聯邦法院駁回公司請求時稱﹐法律規定﹐聯邦刑事檢控專員的栽量權﹐不在司法覆核的範圍內﹐除非檢控專員做出決定的過程有誤。
多倫多刑事律師栗鈞表示﹐聯邦刑事檢控專員的決定﹐是一種行政行為。通常﹐法院對於行政決定予以尊重﹐不去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