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涉騙證監案 污點證人押後判刑
【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兼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涉嫌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的案件,張震遠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將會在7月開審,蔡達英則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昨日到區域法院應訊。法官接納蔡在張震遠的審訊中擔任控方證人,亦將蔡的判刑押後至審訊完結,其間准蔡保釋候判。
被告蔡達英(48歲)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情指出,商交所在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透過7次開立空頭支票;七度在提交財務報告限期前注入大筆資金,並短期內抽走資金作「粉飾櫥窗」;以及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欺詐證監會批出延長自動化交易服務(ATS)的許可,相關財政報告由被告蔡達英負責批核。
官提醒證人若受擾聯絡警方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警方初步完成向蔡錄取口供,留待控辯雙方確認及同意口供謄本,控方便會正式列蔡為張震遠案中的證人。
法官陳廣池將蔡的判刑押後,直至張震遠的審訊完結為止。陳官批准蔡繼續保釋,亦再三提醒蔡,若他因案件受到干擾,必須與警方聯絡。
張否認兩罪 7月開審
另外,張震遠早前否認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審訊排期至7月2日開審,預計為期30日。
【案件編號:DCCC7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