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衝向警方沒目的可言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在高院續審。梁昨在盤問下稱,當日衝向警方的行為並非蓄意,亦「沒目的可言」,自己「完全沒預計過當晚事情會如此發展」,並指與當時另一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楊岳橋不是協作關係。
當晚提楊岳橋也可遊行 否認協作
梁天琦昨在控方盤問下稱,在當年年初一晚宣布選舉遊行後,曾呼籲身邊的人穿上藍色衛衣,惟當時知道有人沒穿,自己亦未能穩妥地確保遊行少於30人,否認自己蓄意誤導警方。
控方質疑,梁當日曾說另一補選候選人楊岳橋也可到場舉行選舉遊行,質疑梁當時正呼籲楊到場。梁回應,若知悉他和楊及泛民的關係,便會明白他當日並非真的呼籲楊到場,形容他當時與楊不屬協作關係,加上有感警方隨時清場,相信楊無可能突然現身。他否認控方所指當日的選舉遊行只屬「煙幕」。
否認呼籲對抗警方 只叫篤魚蛋
控方又質疑,梁和黃台仰當日的言論是呼籲其他人留下及對抗警方。梁回應稱,自己沒呼籲過其他人對抗警方,只是希望其他人繼續「篤魚蛋」。
至於當日衝向警方,梁同意控方所指當日使用武力屬錯誤,形容當時「沒目的可言」,他不同意相關行為屬蓄意,形容自己「完全沒預計過當晚事情會如此發展」。
【案件編號:HCCC408、408A/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