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印傭罪成 僱主頭撼犯人欄
【明報專訊】28歲印傭前年12月首度來港工作,被安排與僱主夫婦的弱智女兒同睡一H,惟印傭稱上班首天已被男僱主非禮,後來更被強姦,她翌日告知中介公司,並到印尼駐港總領事館投訴及報警。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和非禮的罪名全部成立,被告聞判後表現激動,一度用頭撞向犯人欄。案件押後至3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被告曾偉新(55歲),無業,被控於前年12月10日至20日在黃大仙上h一單位內,兩度非禮及兩度強姦X。陪審團昨大比數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被告聞判後一度將頭趴在犯人欄上激動痛哭,其後多次將頭撞向欄,以及雙手打向犯人欄,法官李瀚良宣布休庭讓被告冷靜。被告休庭期間仍表現激動,多次高叫「一瓥ㄜ齯膝迭v、「荒謬至極」、「生安白造」、「冇一樣實質證據可以煮死我,仲有冇天理呀,法官大人」等,需增懲教人員及鎖上手銬,才能帶他離犯人欄。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前年12月10日X抵達被告家中工作,惟當晚便遭被告非禮,同月18日再度遭非禮,以及於同月19及20日被強姦。
【案件編號:HCCC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