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涉毒案 加漢囚15年 遼寧法院指判太輕須重審
圖助億元冰毒從廣東經大連海運至澳洲
【明報專訊】加國男子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因涉嫌在中國走私毒品,一審遭判刑15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周六開庭二審,法官最終裁定一審判決「從輕處罰,明顯不當」,發還重審。加國政府稱會繼續向謝倫伯格提供領事協助。
據報他意圖協助將220公斤、市值約1700萬加元的冰毒從廣東經大連海運至澳洲,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遼寧高院網站公告,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11月20日一審判決,認定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驅逐出境。謝倫伯格不滿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公告提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在周六的二審中,提出一審法院認定被告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根據新線索查證情況,依法懲處。法官最終採納了檢察機關意見,當庭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加稱續向謝倫伯格提供領事協助
檢方提出「正在查證的線索」顯示,謝倫伯格「極有可能」參與有組織國際販毒活動,在走私毒品犯罪過程中「起重要作用」。
檢方在二審上提出新線索指,謝倫伯格於2014年11月19日將冰毒從廣東運到大連後,在當地買輪胎、工具,試圖將毒品藏在輪胎內走私到澳洲。警方接報後,在一個貨倉中搜出三百多袋塑料顆粒,當中15袋有白色晶狀物。
加拿大政府就案件發表聲明指出,外交部過去幾年一直跟進事件,會繼續向當事人及家屬提供領事協助。
據公告,遼寧高院於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加拿大駐中國使館,使館官員到庭旁聽。各界民眾、部分中外媒體記者50多人旁聽庭審。
根據中國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將面臨最少15年有期徒刑,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本月1日遭到加拿大逮捕後,引發中國強烈不滿,中方隨後陸續拘留3名加拿大公民。
3人包括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以及因非法就業問題被中國地方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的教師麥基弗(Sarah McIver)。其中麥基弗已獲釋並返回加國。
中國官媒於周三刻意釋出謝倫伯格運毒案周六將公開審理的消息,也被多家外媒報道,並指與孟案效應脫不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