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裝修迫遷租客 可搬回原價續租
租戶搬遷保障動議部分通過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昨日一致通過「租戶搬遷及保障條例」(Tenant Relocation and Protection Policy)的部分修訂動議,包括確保因單位裝修或重建而被遷出的租戶,在工程完成後能以相同租金繼續租住同一單位,免受業主迫遷及加租壓力。但市議會同時通過由市長甘迺迪(Kennedy Stewart)提出的臨時修訂,將動議的其中兩項內容押後表決。甘迺迪要求市府職員就該兩項內容可能對租戶及整體租屋市場供應的影響進行研究,並於明年首季提交報告,之後再作討論及表決。
「租戶搬遷及保障條例」修訂動議由溫哥華進步選民聯盟(COPE)市議員金玉鵝(Jean Swanson)提出,她建議修改政策保障租戶,在出租單位進行裝修或重建期間,租戶可短暫遷出,工程完成後便可繼續以相同的租金租住同一單位,避免房東斷租後另覓新租客,將租金調升,指這修訂保障住戶不會被迫遷,亦有助避免溫市的租金不斷攀升。
溫市議會在市議員鄭慧蘭(Melissa De Genova)缺席下,昨日一致表決通過上述建議。金玉鵝表示,表決結果能向市民展現新一屆市議會對房屋問題的態度,而非上屆市議會般只傾向發展商的利益。金玉鵝發言後,在公眾席上的大批市民立刻報以歡呼及掌聲。
其他獲一致通過的動議內容還包括監管房東「斷租補償」(tenant buyouts)的做法,即房東給予租客一筆金錢讓他自願斷租遷出單位,市府將設立機制將每宗「斷租補償」個案作記錄,並公開給公眾查閱。另外,市議會亦投票贊成市府跟進溫市柏文的買賣情況,若有出租單位業權易手,市府便可立刻向受影響租戶寄出資訊,告知可行使權益。
會議期間,市長甘迺迪在議會上提出臨時修訂,將其中兩項動議內容押後表決,該兩項包括將通過的動議應用於市內所有類型、地點和建築許可的出租房屋,另一項是以市府名義向省政府施壓,爭取溫市更大權力控制租金的法定升幅上限。
甘迺迪表示,在之前的公聽會上聽到房東代表的憂慮,擔心新措施會弄巧成拙,令業主放棄出租物業,影響租屋供應,因此要求市府職員就該措施對租戶及租屋市場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研究,並於明年首季提交報告,屆時市議會再作討論及表決。
甘迺迪的臨時修訂以8票比2票通過,投反對票的金玉鵝批評該修訂並無必要,指她不會被業主威脅,市議會亦不應受業主掣肘,又稱問題迫在眉睫,被壓迫的租客不能再等候多三個月;而支持押後的市議員楊瑞蘭(Sarah Kirby-Yung)則說不希望看到市府的新措施對租屋市場造成傷害,贊同等待報告完成後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