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村長一票就當選 花蓮老翁怒撕選票
【明報專訊】「投個票要1個多小時!史上最花時間的投票」,這次選舉被譽為史上最花時間的投票,不少臉書社群也設定投票心情主題,留言版一下子接成了長龍,留言灌爆。據報道,有居住台北市松山區的民眾表示,在西松國小投票所排隊等了近三個小時,截至下午3時還沒投到票。
另外,多處投票所傳出民眾不耐久候撕毀公投票的零星事件。
員林市有位老翁不滿公投票投票匭過少,導致投票時間拉長,欲將公投票交回給選務人員時,與選務人員發生爭執,將已領取的公投票10張,舉起手來,當場一起給撕毀。
福興鄉則有選民撕下公職選票一角,表示要留作紀念,另有兩位民眾誤帶手機進場,都被駐區員警請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另外,花蓮壽豐鄉1名76歲余姓老翁,今午前疑不滿發現該村長選舉竟是同額競選連任,領完村長選票後喊「不願給他當啦!」當場將選票撕爛,選監人員來不及制止,將他依法送辦,阿公懊悔稱,一時氣憤,不知道撕票已經違法。
選監人員指出,余姓阿公稱與該名村長原是好友,過去投票也都支持給他,就連對方娶媳婦也去參加過,但後來兩人不和,上午11點45分前往投票時,發現該名村長竟同額參選,氣急之下將選票撕毀,選監人員將老翁姓名、地址登記通報選委會。事發後林姓老翁不斷致歉,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撕毀選票可處5000元至5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