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未聞緩衝區 越境抓捕違法
【明報專訊】傳真社報道,內地邊防部隊涉嫌跨境佔用香港土地,有部隊人員稱涉事範圍存在「緩衝區」,過往毋須准許也可於範圍內拘捕,故沒越過香港邊境。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從未聽聞「緩衝區」一說,如內地人員於該範圍內執法是違法行為,法庭可介入事件。
林卓廷表示,本港土地邊界分明,「現在不是滿清時代,所有測量都很仔細和準確,邊界不會模糊」。林卓廷以一地兩檢為例,條例頒布前也須明確劃分內地及香港管轄範圍,而《基本法》亦有列明土地所屬範圍。他認為,如有內地人員跨境佔用本港土地,事件已關乎《基本法》是否有效。林卓廷指出,如涉事地段屬本港境內範圍,內地人員在該處抓捕是跨境執法,法庭可以介入事件。
深圳河是香港與深圳之間分界河,本報翻查資料,1995年起兩地政府整治河道,將原有長約18公里的深圳河,分3期做拉直、擴闊和挖深工程。惟治理一期工程1997年竣工後,落馬洲與皇崗之間一塊由新舊河道圍合、面積達87.7公頃落馬洲河套區土地,由原來深圳河以北,改為落在該河以南香港境內,令港深兩地就地權問題展開爭議。最終國務院頒布同年《國務院令第221號》,列明深圳河治理後以新河中心線作區域界線,規定河套土地及管理權撥歸香港。港府去年與深圳市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深圳確認河套區土地業權屬港府,港深雙方會在87公頃河套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