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0.24
    星期三

韓國吸大麻可入監5年 台灣涉大麻最高判無期徒刑

[2018.10.24] 發表
社交網站貼文提醒大家跨國運輸大麻仍屬於非法。(網上截圖)

【明報專訊】加拿大上周三(17日)起將大麻全面合法化,韓國警方擔心到當地的民眾「犯禁」,警告旅居加拿大的韓國民眾不要以為在國外就可以吸食大麻,否則回國後將面臨刑事起訴。

《韓國時報》報道,京畿道南部區警局麻醉品犯罪調查處主管尹世金(音譯)指出,抽大麻在韓國是嚴重罪行,最高面臨5年徒刑。他強調,即使韓國民眾在大麻合法化的國家抽大麻,回國也會面臨刑事起訴。另外,韓國警方計劃在大麻合法化的加拿大和烏拉圭舉行說明會,向旅外民眾解釋吸食大麻的風險。韓國打擊毒品手段強硬,致力塑造「無毒國家」形象。專家指出,韓國警方如何檢驗回國民眾曾否吸食大麻,難度甚高,相信當局主要打擊目標是毒販,擔心他們將大麻走私入口。據韓國外交部統計,目前約有2.3萬名韓國人持留學簽證旅居加拿大。

另據《日本時報》報道,日本有法例列明,凡種植、入口或出口大麻,一經被定罪的判刑最高為7年;若被裁定參與上述行為並有圖利意圖,判刑更可高達10年和罰款300萬日元(約3.5萬加元)。被定罪藏有、分發或接受大麻的,最高刑期為5年,而具圖利意圖的,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及罰款200萬日元(約2.3萬加元)。

台灣視大麻為第二級毒品,而刑法列明凡製造、運輸或販賣第二級毒品者,一經定罪可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最高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會罰最多700萬元新台幣(約29.7萬加元)。施用如大麻的第二級毒品,會被判監禁最多3年,而引誘他人施用也可被判1至7年監禁和罰款。

本地提供跨國運送服務的公司亦在社交網站群組上貼文,提醒大家跨國運輸大麻仍屬於非法,因此提供服務的社團對運輸大麻是「零容忍」。

更多要聞二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